什麼是「役男」?你可能早就被列管了!
在台灣,只要你是男性、年屆19歲,尚未服兵役,就會被列為「役男」。即使你還沒收到兵役通知,只要年齡達標,政府就已經開始追蹤你的出境紀錄。
役男定義簡單記:
- 根據兵役法規定,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三十六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齡男子,稱為「役男」。
- 年齡計算方式:【民國當年度】-【民國出生年】為 19 以上,則達法定接受徵兵處理的兵役年齡。在同一年度出生者,不論其出生月日,都屬相同兵役年齡。
- 範例:小明是民國 95 年出生,以今年民國 114 年為例,則 114 - 95 = 19 。因此,從 114 年 1 月 1 日開始,95 年次出生的小明,就會被列為是役男。
短期出境:旅遊、遊學也要申請!
只要符合役男的身份,想出國旅遊或參加短期語言課程,是不能直接出境的。如果需要在國外停留不超過 4 個月,必須在出境前3日至30日間先申請「役男短期出境」。
|申請方式及準備文件
- 線上申請
- 申請平台:內政部役政署
- 核准時間:線上申請馬上核准
- 務必將短期出境核准通知單列印下來,並隨身攜帶在身上,與護照一起供查驗出境。
- 至鄉(鎮、市、區)公所 臨櫃辦理
- 申請地點:鄉(鎮、市、區)公所
- 核准時間:申請當日核發
- 準備文件:身分證、有效護照正本、印章(未滿20歲者,另需監護人身分證及印章)
- 委託他人申請:除攜帶役男護照正本、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外,受託人亦需備妥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受委託人應年滿20歲,委託人未滿20歲,委託書應攜帶其監護人印章。
- 務必隨身攜帶短期出境核准通知單,與護照一起供查驗出境
長期出境:留學族不可不知!
如果你打算在國外停留超過 4 個月,則需要申請「赴國外就學役男申請(再)出國」才能延緩兵役合法出國!入學前與入學後回國皆要各申請一次,但也不是一直就學就能緩徵,最高就學年齡的規定也要注意,畢業後仍需履行兵役義務。
|開學前首次申請
- 申請時間:開學前3個月內
- 申請地點:移民署各服務站 臨櫃申請
- 所需文件:
- 受委託人申請:請攜帶 申請人 及 受委託人 雙方有效身分證明文件之正本及影本、委託授權書正本。
|在國外就學期間第 1 次返臺
- 申請地點:移民署各服務站 臨櫃申請再出國
- 所需文件:
- 護照正本
- 在學證明(返台前3個月內開立,且經駐外館處驗證)
- 若已驗證的在學證明簽發日期已超過入境前 3 個月,則需另行檢附上個學期成績單 或 學分證明 或 3 個月內簽發的在學證明(可免驗證)
- 驗證方式:在學證明須經當地駐外館處驗證,而非以英文開具者,須另檢附中文譯本,並經駐外館處驗證。
- 在學證明內容應包括:與護照相同的英文姓名、出生年月日與修習科系及學位
就讀學歷的最高年齡限制
- 若為大學以下(含語言學校),語言課程及學業必須在 24 歲前完成
- 若為攻讀碩士學位,學業必須在 27 歲前完成
- 若為攻讀博士學位,學業必須在 30 歲前完成
以上均計算至當年12月31日止。若大學學制超過 4 年者,每增加 1 年,可以延長就學最高年齡1 歲。畢業後接續就讀碩士班、博士班者,均得順延就學最高年齡,其順延博士班就讀最高年齡,以 33 歲為限。
出國前,先搞懂兵役規定!
台灣役男出國並非禁止,而是必須事先合法申請。不論是短期旅遊還是長期留學,都應及早準備、確認資格並完成相關核准手續。千萬不要等到機票都訂好了才發現無法出境,否則不僅行程受影響,還可能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