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規則比較:
項目 | 舊規則 | 新規則(12月23日起) |
停保資格 | 1. 出國超過6個月者可申請停保,返國後自動復保 2. 失蹤超過6個月者尋獲後復保 |
不再提供停保選項,所有擁有中華民國戶籍者,即使出國超過6個月,也須繳交保費。 |
戶籍影響 | 戶籍與健保資格相對獨立 | 健保資格與戶籍綁定,若戶籍遷出國外(如出境超過2年),則健保資格自動停止。 |
復保條件 | 停保後回國時自動復保 | 返國後須先辦理復保,並取消停保資格,未來不得再次申請停保。 |
費用影響 | 停保期間免繳健保費 | 出國期間健保費須持續繳納,長期旅外者若恢復戶籍,可能需等待最多6個月才能加入健保。 |
應用範圍 | 海外僑胞、長期出國旅居者 | 全體具中華民國戶籍者,無論是否居住國內外。 |
醫療資源 | 出國期間急病仍可申請醫療費用核退 | 保留此機制,需提供就診文件於規定期限內申請。 |